尊敬的资产委托人:兴业财富新三板1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三板1号资管计划”)管理人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兴业财富新三板1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约定,经与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就新三板1号资管计划的收益分配条件和时间等事宜进行调整,并已于7月26日签署《关于对〈兴业财富新三板1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合同〉收益分配条件调整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将原合同第五十四条第2项约定的“本计划一般不进行分红,在份额净值达到1.8元(含)以上时,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分红,并提前5个工作日在资产管理人或其母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明确分红权益登记日。”变更为“本计划一般不进行分红,在份额净值达到1元(含)以上时,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分红,并提前3个工作日在资产管理人或其母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明确分红权益登记日。”特此公告。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7月28日
兴业基金-龙腾尊享6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7年7月21日起进行初始销售,截止到2017年7月24日,本计划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7年7月25日全额划入本计划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专户。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及《兴业基金-龙腾尊享6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业基金-龙腾尊享6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计划募集结果符合有关条件,本计划资产管理人于2017年7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资产管理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特此公告。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7月26日
尊敬的兴业财富-兴金210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根据《兴业财富-兴金210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业财富-兴金210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一》、《兴业财富-兴金210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二》及《兴业财富-兴金210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三》关于设置临时开放日的约定,兴业财富-兴金210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金210号资管计划”将设置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为2017年7月5日-7月6日,在临时开放日将接受份额的参与及退出。本公司将在不晚于临时开放日后的七个工作日(包括该日)内通过销售机构(含直销和代销)将退出客户的退出款项划往委托人本人名义开立的且与认购款划出账户相同的同一账户。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7月4日
尊敬的资产委托人:为更好的维护资产委托人的利益,兴业财富新三板1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三板1号资管计划”或“本资管计划”)管理人依据《兴业财富新三板1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本公司作为新三板1号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决定对本计划延期12个月,至2018年5月28日。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