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兴业财富-兴金5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兴业财富-兴隆11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并资产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三方共同签署的《兴业财富-兴享进取FOF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我司担任本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人。现我司根据业务需要,将兴业财富-兴享进取FOF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由周璐、杨梦影变更为周璐,上述投资经理变更自2018年6月18日起生效,请资产委托人和资产托管人知悉。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6月14日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7日设立兴资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并以信托受益权对应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资产作为专项计划现金流来源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目前处于存续期的资产支持证券为PR1A2(证券代码:146822)、兴资1B(证券代码:146823)、兴资1次(证券代码:146824)。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新五丰股票质押式回购底层资产为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9,020,000股新五丰(股票代码:600975)限售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自申万宏源卓越五十六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处获取的3500万元融资,初始质押价格为3.88元股,初始质押率为45%,股票质押预警线为160%,平仓线为140%,对应平仓价格为5.43元股。2018年5月7日,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所质押的新五丰限售股票上市流通,鉴于股票市场价格一直处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合同所约定的平仓线以下,专项计划资产服务机构在与融资人沟通后,得知其近期无法通过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物等方式履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