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兴业财富-兴金5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兴业财富-兴隆11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并资产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三方共同签署的《兴业财富-兴享进取FOF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我司担任本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人。现我司根据业务需要,将兴业财富-兴享进取FOF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由周璐、杨梦影变更为周璐,上述投资经理变更自2018年6月18日起生效,请资产委托人和资产托管人知悉。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