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资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授权资产服务机构对基础资产所质押股票出具处置指令的临时公告
2018-06-12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7日设立兴资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并以信托受益权对应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资产作为专项计划现金流来源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目前处于存续期的资产支持证券为PR1A2(证券代码:146822)、兴资1B(证券代码:146823)、兴资1次(证券代码:146824)。

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新五丰股票质押式回购底层资产为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9,020,000 股新五丰(股票代码:600975)限售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自申万宏源卓越五十六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处获取的3500万元融资,初始质押价格为3.88元/股,初始质押率为45%,股票质押预警线为160%,平仓线为140%,对应平仓价格为5.43元/股。

2018年5月7日,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所质押的新五丰限售股票上市流通,鉴于股票市场价格一直处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合同所约定的平仓线以下,专项计划资产服务机构在与融资人沟通后,得知其近期无法通过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物等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将履约保障比例提升至合同要求的水平,并将上述情况告知管理人。

针对上述情况,管理人决定根据专项计划资产服务协议约定,授权资产服务机构向上述基础资产的信托受托人出具指令,按照信托合同及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对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所质押的新五丰股票进行处置。

截至公告日,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未偿本金余额合计为4.97091亿元,上述基础资产存续规模为3500万元,规模占比7.04%。虽然目前新五丰股票市场价格仍保持在质押价格以上,但处置过程中仍然可能由于市场波动及处置行为本身等原因造成实际处置价格低于质押价格,从而出现质押股票处置所得不足以覆盖基础资产预期本息收入的情况。此时尽管融资人对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继续负有剩余本息的偿还义务,但其偿付能力与意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可能造成基础资产损失,从而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正常偿付。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管理人后续会继续密切跟踪,尽力做好专项计划权益保障工作,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管理人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