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仓位不得超15%
2013-07-16 来源:和讯网
      为了防止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风险,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据了解,该指引不仅明确了对各类型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资格进行界定,还明确规定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15%。
  
      指引明确除保本基金及特殊基金品种外,基金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投资部人士表示,此番做法就是为了防止类似“3·27”国债事件的出现。该指引显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及保本基金可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该指引豁免了保本基金及特殊基金品种参与国债期货的比例限制。上述人士表示,货币基金和短期理财基金都是低风险产品,并且非常强调流动性,国债期货风险较大,与它们的性质并不匹配。
  
      该指引对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仓位进行了控制。该指引规定,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基金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30%。除此之外,该指引还对基金的流动性进行了强调。该指引表示,基金参与国债期货还应保持不低于5%的现金,以应对赎回需要;封闭式基金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尽管参与国债期货似乎渐行渐近,但是基金对其似乎还保持着观望的态度。北京某基金公司债券基金基金经理表示,作为一个新的金融衍生品种,暂时没有参与交易的计划,等产品运行比较成熟、可以找到规律之后才考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