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兴业财富-兴隆4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5年12月17日正式成立。根据本计划合同中有关提前终止的条款,本计划将于2015年12月21日提前终止。本计划提前终止后,管理人将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计划的财产清算事宜,并出具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将于计划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在管理人母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披露,敬请留意。特此公告。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1日
兴乾1号湖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于2015年11月4日由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计划管理人)设立并开始运作。本专项计划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两种资产支持证券。根据《兴乾1号湖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中关于收益分配的规定,本专项计划将于2015年12月24日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现将有关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分配对象本次分配的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全体持有人。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3,800,000份。二、分配方案本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总额为5,272,630.14元,其中本金为3,154,000.00元,收益为2,118,630.14元。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资金=1.387元。其中: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预期收益=0.557元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本金=0.83元三、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分期偿还情况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次分配后,本金未兑付完毕,将继续进行交易......
兴乾2号三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乾2号三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2464号)。本专项计划的推广机构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将于2015年12月14日正式向合格投资者进行推广发售,推广期为30个工作日,本专项计划管理人可根据认购情况提前结束推广期。本专项计划推广情况公告如下:推广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广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推广对象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计划说明书》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原始权益人全额认购。推广期安排:推广期自2015年12月14日起含),并在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项计划的推广和设立工作。推广期募集规模上限:专项计划目标总规模为5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4.75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0.25亿元。当募集规模达到规定上限时,计划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参与申请。参与人数:200人以下。成立日(预计):2015年12月16日,产品成立时间以管理人公告为准。参与方式......
尊敬的客户:根据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拟将产品(兴盛87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由张长健先生变更为张海滨先生。张海滨先生的简历如下: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律师从业资格,15年银行从业经验,曾供职兴业银行总行,从事风险合规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工作。现就职于兴业基金投资银行部,主要负责新三板业务及股票投资业务。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产品均正常存续。本投资经理变更于本公告日生效。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