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兴业财富-兴金210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
根据《兴业财富-兴金210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中关于本金及收益分配的约定,如果本资管计划所投资的资产全部或部分变现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金和收益分配的时间,主动向全体委托人进行本金和相关收益分配。
现融资人苏州新高科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于2018年7月2日提前部分还款15.11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我司拟于2018年7月2日向委托人进行本金和收益的分配。本次变现财产将仅用于分配优先级委托人的本金及收益,分配的同时我司将调整优先级委托人的相应资管计划份额。
特此公告。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