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资产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三方共同签署的《兴业财富-兴盛115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我司担任本委托财产的资产管理人,兴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
根据我司安排,投资经理邢晓凌先生不再担任兴盛115号投资经理。本投资经理变更于2017年5月18日生效。
投资经理变更不影响上述产品正常存续。请资产委托人和资产托管人知悉。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
尊敬的资产委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资产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三方共同签署的《兴业财富-兴盛115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我司担任本委托财产的资产管理人,兴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
根据我司安排,投资经理邢晓凌先生不再担任兴盛115号投资经理。本投资经理变更于2017年5月18日生效。
投资经理变更不影响上述产品正常存续。请资产委托人和资产托管人知悉。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