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财富-兴隆70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6年6月13日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初始代理销售,截止到2016年6月13日,本计划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6年6月15日全额划入本计划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立的托管专户,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2016年6月15日起正式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及《兴业财富-兴隆70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计划募集结果符合有关条件,且本计划资产管理人于2016年6月20日(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
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及《兴业财富-兴隆70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计划募集结果符合有关条件,且本计划资产管理人于2016年6月20日(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
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