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财富-兴金222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提前终止公告
2016-11-02
尊敬的客户:
      兴业财富-兴金222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于2015年11月23日正式成立。截止公告日,本计划投资资产正常续存,并将按期足额兑付。根据本计划合同中有关提前终止的条款,本计划将于2016年11月2日提前终止。
      本计划提前终止后,管理人将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计划的财产清算事宜,清算组在本合同终止后 10个工作日内编制委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委托人,资产委托人在此同意,上述报告不再另计审计,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资产委托人在收到委托财产清算报告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特此公告。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