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名称 | 兴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兴业中证500指数增强A |
基金代码 | 015507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基金管理人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发行币种 | 人民币 | ||
发行期 | 2022.4.25---2022.6.2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力求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和其他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注: 1、按照我司相关制度,每一年需对我司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更新,风险等级评价是基于基金过往业绩、投资风格及其他定性因素的一种评估,并不代表产品未来的风险等级。
2、风险收益特征来源于产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